臺中市政府清防局及內政部消防署 聯合補助 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台中辦事處 山域搜救相關裝備
內政部辦理韌性臺灣強化各類型義消科技化訓練與精進裝備中程計畫 暨 強化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量能中程計畫
臺中市政府清防局及內政部消防署 聯合補助 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台中辦事處 山域搜救相關裝備
補助山域搜救個人裝備組 及 消防拖拉系統組合 等裝備。
中區搜救委員會
臺中市政府清防局及內政部消防署 聯合補助 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台中辦事處 山域搜救相關裝備
補助山域搜救個人裝備組 及 消防拖拉系統組合 等裝備。
一、主旨:為提供參加過中區搜救委員會初級學習營結業者,技能複習或增進。
二、參加資格:凡中區搜救委員會初級學習營結業者
三、開放課程:05.固定點架設/省力系統/SKED筒式擔架(2024/06/30)
授課日期: 2024/6/30(日)
授課教練: 林祈孝、洪文玉
四、活動費用:每人一天$200-(含保險費及午餐費) 另保證金$300,(活動當日實際到課者退費)。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課程報名額滿止。
六、報名方式:一律網路報名,報名連結按>【中搜人員-單項課程報名表】;
報名成功後,
1.)請3日內加入LINE【臨時聯絡LINE群】(邀請您加入[臨時聯絡line群]群組。
a.手機連結 https://line.me/R/ti/g/C3hfhytQpT
b.電腦請使用手機去掃瞄下面QR_code
2.)一週內匯款,並於【臨時聯絡LINE群】回報【匯款日期】、【匯款金額】與【帳號後5碼】。
七、保險:
(1) 室內課程投保旅平險100萬保障+10萬實支實付傷害醫療險。
(2) 戶外課程投保旅平險200萬保障+20萬實支實付傷害醫療險。
(3) 參加者若覺得上述保險不夠,請依個人所需,另行再加保,請自行洽保險公司處理。
八、注意事項:
上課以當日教練授課內容及操作為準,有意見或問題者下課後,請私下向訓練組組長討論,不服從上課準則,訓練組人員有權中止人員上課權利。
課程簡章下載: 中搜人員-單項課程報名表.pdf
一、課程宗旨:藉由登山教育訓練課程,讓有興趣接觸山岳的山友,可以獲得基本登山知識與技能,能進一步預防或減少山難事件發生,使得登山活動過程更安全、有樂趣。
二、報名資格:須2024年滿 18歲(成年)以上者;參加戶外活動必須具切結書(如附件一,戶外活動切結書),請於網路報名時,勾選同意並送出,視同親簽。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各項課程報名額滿或截止日止
四、報名方式:一律網路報名,報名連結按>【中搜2024下半年單項登山教育訓練】;報名成功後,
1.)請3日內加入LINE【臨時聯絡LINE群】(邀請您加入[臨時聯絡line群]群組。
a.手機連結 https://line.me/R/ti/g/C3hfhytQpT
b.電腦請使用手機去掃瞄下面QR_code
2.)一週內匯款,並於【臨時聯絡LINE群】回報【匯款日期】、【匯款金額】與【帳號後5碼】。
前列2點任一點未符合者,視未完成報名程序一律取消受理報名,需再重新報名,謝謝!
五、報名費用:請見附件二課程表。
六、繳費方式:請匯款至-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員林分行,銀行代號017,帳號03210497987,戶名-魏淑延。
七、群組聯絡:
1. 報名後,請加入LINE【中搜單項登山安全教育課程社群】,訊息將於群組內公告,有問題可直接在群組詢問。
2. 官方臉書:[中搜單項訓練課程] 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ctmra4stc
3. 訓練組組長:洪文玉組長 E-mail:dorishung29@gmail.com
八、注意事項:
1. 退費規定:
(1)課程開始12 日前取消,扣[100元行政費用]。
(2)課程開始3~11日前取消,扣[100元行政費用+30%課程費+已支付之保險費+相關費用]。
(3)課程開始1~2日前取消,扣[100元行政費用+50%課程費+已支付之保險費+相關費用]。
(4)上述日數均不包含課程當日。
(5)課程當日取消,不予以退費。
(6)退費之轉帳手續費由中搜負責。
(7)退費作業將於該課程結束後七個工作日內,退款至原匯款帳戶。
(8)學員如聲明將所退費用,捐出贊助中搜,也受理捐款,並將開立收據,加入LINE【臨時聯絡LINE群】告知郵寄地址。
2.保險:
(1) 室內課程投保旅平險100萬保障+10萬實支實付傷害醫療險。
(2) 戶外課程投保旅平險200萬保障+20萬實支實付傷害醫療險。
(3) 溯溪或天然攀岩場,則投保特定活動保險200萬保障+20萬實支實付傷害醫療險。
(4) 參加者若覺得上述保險不夠,請依個人所需,另行再加保,請自行洽保險公司處理。
3. 相關權責:課程活動中學員或主辦方所拍照片、影片,上傳課程群組後,即表示願意提供中搜非營利活動宣傳運用。個人獨照,如不願意分享被運用,請事先聲明並於課程群組內刪除個人相片。個人所提供照片或影片,如介意作者出處,請先於照片或影片內註明後再提供。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