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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之訊息】花蓮縣政府擬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 預計四月送議會通過後執行

山難頻傳5年增加3.5倍 花蓮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草案

2017-03-27 17:34聯合報 記者徐庭揚╱即時報導

花蓮山難勤務逐年攀升,不僅讓搜救人員疲於奔命,搜救費還要「全民買單」,花蓮縣政府今天制定「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未來登山者若未依規定入山,最重可罰5萬元,搜救費也須自付,預計4月將法案送交議會3讀。

花蓮縣消防局長林文瑞說,花蓮境內高山林立,熱門登山路線多,海拔3000公尺以上山岳約有43座,一年四季都有登山隊申請入山,或是私自進入需要申請的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等,往往卻發生登山客跌倒、失足墜谷受傷或死亡等意外。

根據消防局統計資料,花蓮山難去年總計42件,比起5年前高出3.5倍。而山區救援若出動空勤直升機,來回一趟燃料費平均約120萬元,不包括地面搜救人員超勤加班費、保險費及後續產生的救護費用,而搜救時間越久,所需油料費及人事費也越高,以日前二子山搜救事件,17天共計出動逾四百人次,油料費約2160萬元。

為減少山難發生,降低搜救成本,花蓮縣議會昨日通過「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共計擬定16條法規,包括進入縣府公告管制山域,應依登山計畫執行、攜帶定位功能器材、由專業領隊帶領並投保登山綜合險等。

林文瑞說,目前台中、南投二縣陸續通過登山條例,花蓮也已著手制定相關規定,避免發生民眾「爬黑山」等未依規定入山,請求警消救援的案例。例外,無保險或在颱風期間入山等違規民眾,將可處以1萬元至5萬元以下罰鍰,若致遭受危難所生費用,則歸責當事者,由當事人支付搜救費,盼能藉此呼籲民眾入山前,務必做好各項萬全準備。

山難救援若出動空勤直升機,來回一趟燃料費平均約120萬元。圖/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山難勤務逐年攀升,讓搜救人員疲於奔命。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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