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籌組沿革 陳義夫

緣由:
鑒於近年登山運動蓬勃,登山人口迅速增加,並朝世界名山攀登,登山風氣之盛,已使我國活躍於國際登山舞台。為宣導登山安全知識及山難搜救技術,並積極儲訓山難搜救人力,山難發生時可提供專業知識參與搜救,使山難搜救迅捷有序,期與國際相關協會進行技術交流,提升我國山難救助技術水準。

沿革:
本會成立的前身是以互助為主的各區山難互助中心,分有北、中、南、東四區。南區成立最早,民國六十九年即成立,其次是中區,北區於民國七十五年成立。組織成立前後,維他露公司許董事長以「取之社會,回饋社會」之理念,長期經濟的積極支援,並推動由中區提議聯合各區共同成立台灣區的山難救助聯盟。由於時值戒嚴,於法無法如願。因全國性組織須由十一縣市的人民發起〈以團體單位發起,登記作業上有諸多困擾〉,七十九年由北區多方聯繫各區後,以各社團推派個人代表參與發起,於民國八十年三月十四日以「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為名,向內政部社會司提出申請,內政部於四月十九日回文准予成立。

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發起人會議:
時  間:民國八十年五月二十六日下午三點。
地  點:台北市涼州街六號六樓,台北市健行會。
出席人數:陳義夫等四十七人。
上級單位列席:內政部社會司江國仁先生。
推選主席:由主席發起人推選陳義夫先生擔任主席。
討論提案:
(1)推選籌備委員,組織籌備會。
決議:推選陳義夫、郭忠雄、陳友亮、翁佛傳、鄭阿全、田進廣、高鎮雄、葉秋香、劉賢德、黃明貴、吳一成十一人為籌備委員。
(2)推選籌備會主任委員。
決議:推選陳義夫先生為主任委員。
籌備會議:

(一)第一次籌備會議:於台北召開,修正章程草案:
(1)第二章第七條本會會員:原分四種,刪除個人及永久會員,保留團體及贊助會員兩種。
(2)第三章第十六條理事原三十一人修改為二十一人,監事原九人修改為七人。
(3)第三章第二十一條理監事任期原三年改為兩年。

(二)第二次籌備會議:於高雄召開
確定大會成立日期為八十年九月十五日,地點為台北師大國際會議廳。

組織架構:
※ 本會以倡導安全登山運動,預防山難及山難搜救為宗旨。
※ 本會任務:
(1) 宣導登山安全知識事項。
(2) 蒐集山區氣象及路況,提供各登山社團事項。
(3) 儲訓山難搜救人才事項。
(4) 協助有關機構進行山難搜救工作事項。
(5) 研究山難搜救技術事項。
(6) 與國外相關協會進行技術交流事項。
※ 會員資格
(1) 各機關學校、社團贊同本會宗旨,填具入會申請書,經北、中、南、東四區初審通過,經理事會同意並繳納會費後為團體會員。並各派代表一人行使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 凡贊同本會宗旨之自然人、公司行號或法人,願在經費上贊助本會者,得由理事會推薦為贊助會員。但不得行使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 本會置理事二十一人,監事七人,由會員代表選之,分別成立理、監事會。
內規:
因東區尚未成立,理事二十一人由北、中、南三區各分七個名額,常務理事七人亦由三區各分二個名額,餘一名由當任理事長所屬分區充任。監事七人分配亦同常務理事,常務監事不能與當任理事長同區。未當選理事長的其他兩區主任委員分別出任協會常務理事兼副理事長。各區委員會在協會改選前須先提出下屆理監事參選名單。